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国家能源局发布《2015年7月—2016年3月供电监管报告》
发布时间:2016-10-09 来源:国家能源局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监管报告》,通报2015年7月至2016年3月开展的全国供电监管工作情况,披露具有代表性的35个典型案例,并针对问题提出五条监管意见。

    《报告》显示,本次供电监管从全国3007家供电企业中,选取6家省级、121家市级、128家县级供电企业,共计255家供电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检查中制作询问笔录230份,发放调查问卷5138份,电话访谈551次,共发现各类问题679例,提出监管意见和建议222条。

    《报告》指出的五方面问题包括:一是部分地区配电网网架较为薄弱、供电能力不足,不同程度存在配电网建设发展不均衡、网架基础薄弱、供电可靠性差等问题,县域和农村地区此类问题尤其突出;二是部分地区供电“两率”指标管理不规范,部分供电企业“两率”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存在问题,个别供电企业“两率”指标偏低,不符合监管要求;三是部分供电企业服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存在用电业务办理流程不规范、基层营业网点服务意识不强、执行电价政策与电费收取制度有偏差等问题;四是部分供电企业信息公开不达标、不透明,未按规定公开供电“两率”、停限电信息、用户受电工程信息及收费标准信息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信息;五是部分地区供电市场行为不规范,存在市场开放度不够、对施工企业资质把关不严、项目违规分包、主辅业务界面不清等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报告》提出了五条监管意见。一是加大配网投资建设改造力度,不断提升供电能力;二是切实做好供电“两率”管理,不断提高供电质量;三是确保各项管理制度有效执行,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四是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工作透明度;五是不断规范用户受电市场行为,维护用电市场秩序。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将督促相关供电企业对披露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推动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供电服务持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