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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煤电产能过剩风险 “十三五”期间煤电装机将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
发布时间:2016-11-07 来源:国家能源局

    11月7日上午10点,国家能源局召开《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新闻发布会。国家能源局总工程师韩水和电力司司长黄学农参加新闻发布会,介绍《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并回答记者提问。发布会由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法改司司长梁昌新主持。

    [人民日报记者]请您解释一下落实全额保障型收购制度将控制在合理水平的“合理水平”这四个字。第二个问题,煤电从9亿控制在11亿,绝对量增加了2个亿,就这个绝对量仍然是所有发展结构里面最大的,比如像其他的都在1亿以内,那么这两亿的火电主要分布在什么地方?发展这么多火电,对气、风会造成的影响?

    [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 黄学农]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近年来我们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进入中高速,电力供需放缓的趋势大家也都看到了,煤电作为我们国家的主力电源在发展上面也面临着一些新的挑战,需求放缓,全国用电增速从2011年的12%下降到2015年的0.96%,这个幅度下降得很大。到“十三五”用电增速预期是3.6%-4.8%,这跟2011年的12%相比幅度也是下降的。二是能源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三五”以来,我国煤炭占能源消耗比重从2010年的69.2%下降到2015年的64%。我国承诺,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要分别达到15%和20%左右,未来煤电要继续为非化石能源发展腾出空间。

    [黄学农]三是煤电潜在的过剩风险逐步显现。大家都很清楚,电力需求增速放缓。火电利用小时从2013年的5021小时到2015年降到4329小时,降低幅度很大,今年预期在4000小时左右,“十三五”后面几年我们预期这个小时数会进一步降低。目前各个地方规划建设的煤电项目仍然较多,煤电的潜在风险很突出。所以规划中提出了“力争控制在11亿”,这还是要有政策措施来实施才能实现。

    [黄学农]目前我们有几个措施,一是实行煤电建设规划的风险预警机制,分成红色、黄色、绿色预警。这个预警机制可以有效指导各地煤电的规划建设。二是对已经开工或者核准在建的项目采取缓核一批、缓建一批等措施;三是淘汰落后产能,通过这些措施应该说是“十三五”期间把煤电控制在11亿以内是可以做到的,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也是能够保障的,我们预测“十三五”用电需求是6.8到7.2万亿的空间,这里面也考虑了电力建设适度超前的原则。那么第一可以有效保证目前经济社会发展用电需求;二是可以避免出现电力富余;另外可以使煤电利用小时控制在合理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