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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主核电标准核安全认可已达12项
发布时间:2016-11-09 来源:国家能源局

    近日,《压水堆安全重要流体系统单一故障准则》等5项能源行业核电标准获核安全认可。截至目前,累计12项自主核电标准获得核安全认可。

    安全是发展核电的首要要求,核安全认可标志着核安全监管部门对标准技术内容的肯定和信任,意味着根据这些标准所做的设计、制造等工作符合核安全要求。核安全认可对加快自主标准的实施具有关键推动作用,有助于摆脱对国外核电标准的依赖,进一步加强自主核电标准体系的实施和应用,对促进我国核电技术和装备自主化,支撑我国核电“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

    2012年,国家能源局与核安全局联合印发了《与核安全相关的能源行业核电标准管理和认可实施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此次,核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办法》,对《压水堆安全重要流体系统单一故障准则》《压水堆核电厂隔间压力与温度瞬态分析》《压水堆核电厂安全区压力与温度瞬态分析》《压水堆核电厂流体系统的安全壳隔离装置》《应用于核电厂的一级概率安全评价第10部分功率运行抗震裕度评价》5项标准进行了审查,认为这5项标准与我国现行的核安全法规要求一致,予以认可。此外,为了进一步推进核安全相关自主标准认可工作,国家能源局近两年来下达的核电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中,经能源行业核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专家研究,《核电厂运行辐射防护规定》等60项与核安全密切相关的标准计划项目已报送核安全局待组织认可工作。

    自主核电标准认可工作亟需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国核电技术主要源自法国和美国,长期以来,我国核电建设大多采用法、美核电标准。近年来,在国家能源局组织下,核电行业积极参与自主核电标准制修订工作,累计下达标准制修订任务915项,目前已有615项标准发布。但是,其中仅12项获得核安全认可,与法、美标准获得全面认可相比,我国自主核电标准核安全认可工作显著滞后。下一步,国家能源局与国家核安全局将创新方式和机制,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国自主核电标准的认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