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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和市场监管办法正式发布
发布时间:2017-01-20 来源:国家能源局南方能源监管局

  1月17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会同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和《广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标志着广东电力市场建设又向前迈进一步。

  《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共十五章119条,涵盖了市场准入管理、价格机制、电力批发交易和零售交易要求、交易周期和方式、年度基数电量确定、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电量转让交易、月度集中竞争交易的组织、安全校核和交易执行、偏差电量处理、辅助服务、计量和结算、交易信息披露等内容。

  《广东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共十一章60条,涉及监管对象与监管内容、市场交易规则运行监管、电力市场注册、市场业务稽核、市场干预与中止、售电市场监管、信用监管、争议处理、监管措施、法律责任等内容。

  市场交易规则和监管办法的印发,是广东电力市场化改革中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为最终形成完整的规则体系奠定了基础。1月20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已按新发布的交易规则组织月度集中竞价,南方能源监管局也将按监管办法的要求,积极主动开展监管工作,有效维护电力市场交易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