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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能源监管办联合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联合开展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检查
发布时间:2017-04-20 来源:新疆能源监管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7﹞172号),切实做好2017年新疆区域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4月11日至14日,新疆能源监管办联合自治区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组成检查组,赴阿勒泰、巴州地区分别对国网阿勒泰供电公司、新疆新华吉勒布拉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富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国网巴州供电公司、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新疆新能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电力企业进行防汛抗旱检查。

  检查组现场查看了水电站大坝、溢洪设施、自备应急电源、机电设备及关键闸门等设备设施的检查试验情况,认真检查了电力企业的防汛组织机构、规章制度、防汛物资、应急预案与演练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管控情况等文件资料和档案,针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了《防汛抗旱检查意见书》,提出了整改要求和监管建议。

  检查组要求:一要认真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确保隐患消除;二要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防汛抗旱安全措施,做好设备设施检查维护试验,确保防汛抗旱安全;三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加强与地方政府、气象水文等部门的联系协调,强化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四要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评估,健全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