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至27日,福建能源监管办组织督导组赴三明、南平地区开展电力安全综合督查。 督查组一行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华电福建公司邵武火电厂、池潭水力发电厂建设工程项目开展督导检查工作,主要督查了施工安全和质量管理、防汛备汛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实地查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和风险管控工作,督查了防汛演练开展情况及防汛物资准备是否满足防汛要求。督查组还对施工、防汛备汛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内页资料进行了检查。 督查组强调:一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安全风险的管控;三要加强现场施工队伍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四要强化信息报送管理,建立健全预警机制,确保安全度汛;五要加强防汛物资的管理,做好应急队伍的建设工作,抓紧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六要抓好问题的整改闭环,杜绝类似隐患的再次发生,并做到举一反三;七要严肃责任追究,加强违法违规的惩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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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能源监管办赴三明、南平地区开展“四不两直”电力安全综合督查
发布时间:20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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