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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能源监管办开展压缩用电报装时间监管第二轮专项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7-21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2017年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和要求,福建能源监管办在6月份开展压缩用电报装时间监管专项督查的基础上,组成督查组于7月13日-14日赴泉州和南安等重点监管区域,开展压缩用电报装时间监管第二轮专项督查。

  督查组听取了有关供电企业压缩用电报装时间专项工作汇报,调阅了部分用电报装资料,实地视察了有关供电企业的用电业扩联合中心,并了解了中心运作情况。督查组对有关供电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采取纵向贯通,加大业扩全过程管控力度;横向协同,主动开展职业间全方位协调;攻坚突破,突出重点工程管控力度;优化服务,用电报装受理便民利民;支撑保障,强化业扩配套工程管理;响应需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做法以及用电业扩联合中心发挥的关键作用表示了肯定。

  督查组强调,一是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提出措施,解决问题;二是要围绕国家能源局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中提出的“精简申请资料、简化业务流程、压缩报装时间”三大目标要求,开展指标分析、对比和总结;三是要按照实施方案提出的重点工作安排,开展专项工作并进行工作总结;四是要善于在压缩用电报装时间专项工作中发现亮点,挖掘典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