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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召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7-08-01 来源:国家能源局

    为及时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年中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能源监管工作,7月26日,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工作座谈会。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凡荣出席会议并讲话。总工程师韩水主持会议,总经济师郭智出席会议。

    李凡荣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全面深化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抓手,强调要同步加强宏观调控和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国家能源局大部分能源项目审批事项已经取消或下放,初步形成了规划、政策、规则、监管“四位一体”的能源监督管理新机制。我国能源市场化程度越高、市场化改革越深入,就越需要加强监管,国家能源局各司、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能源监管的重要性,把监管工作突出出来,既严管于事中,依法当好“裁判”,又重惩于事后,坚决惩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拓展监管内涵、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力。

    李凡荣强调,各单位要明确任务,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能源监管。一要坚持依法监管,维护监管的严肃性。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二要坚持精准监管,加强监管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利用好12398能源监管热线,进一步畅通能源监管民生服务通道。三要坚持有效监管,提高监管的权威性。四要坚持创新监管,增强监管的科学性。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能源监管机制,推动信息数据互通共享。

    李凡荣要求,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能源局年中工作会议要求,认真落实责任,促进能源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要牢固树立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敢有作为、善有作为,依法依规做好监管工作。要落实能源监管责任,发挥一线监管作用,推进市场建设、强化能源监管、坚持服务民生。要统筹融合业务党务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国家能源局监管司、安全司,资质中心,华北能源监管局等18家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在会上分别总结了上半年工作亮点,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建议。国家能源局相关司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