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东北区域供电企业积极贯彻落实压缩用电报装时间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22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监管〔2017〕110号)文件下发后,东北能源监管局及时对该文件进行了转发,并对东北区域供电企业有效落实新用电报装时限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东北区域供电企业均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了系统学习,对业扩报装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查摆,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落实工作,确保文件执行落实到实处。

    一是高度重视业扩报装,通过多种措施加强宣传,提高对压缩业扩报装时间工作的认识;二是实行营业厅“一证受理”,精简申请资料,创新服务渠道;三是实行“一次性告知”,信息公开透明;四是统一供电方案模板,深化供电方案编制要求;五是简化客户工程查验,提高服务效率;六是开展高压用户回访,加强过程管控;七是优化协同工作机制,全力服务大项目。

    通过对照《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及相应的用电报装各环节申请资料清单目标表和用电报装各环节压缩时间目标表,截止2017年7月底东北区域供电企业精简申请资料、简化业务流程和压缩报装时间三方面目标均已实现。

    虽然在服务满意度、服务质效上有所提升,但在业扩报装相关环节中仍存在主动服务意识薄弱、客户配套工程跟踪督办不及时、专业间业务对接不顺畅等问题。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监督供电企业重点做好简化流程,加快配网工程建设,加强单位各部门之间业扩协同工作,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针对用户反映的执行新压缩报装时限方面的问题,我局将加大行政处罚力度,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