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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完成辽宁省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现场检查阶段工作
发布时间:2017-09-22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供电监管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7〕37号)文件精神,按照《东北区域2017-20182017年8月至9月份对辽阳供电公司和阜新供电公司开展了供用电软环境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组分别于2017年8月29日和9月5日在辽阳及阜新市召开了现场检查启动会,介绍了供电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和工作安排,强调了供用电软环境专项监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并对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级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现场检查工作,按照监管内容准备相关资料、如实提供数据,并积极配合检查组开展工作。二是检查组在检查期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交通、食宿及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标准统一结算。

    检查期间,检查组查阅了供电公司部分用户报装资料、相关财务凭证,查看了电压监测统计系统、供电可靠性统计系统、营销业务应用系统等,并对供电公司财务、营销、运维检修、调度等部门,以及电力设计院、电力安装公司等关联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涉及到的内容包括供电质量、供电能力、信息公开、供电服务和市场行为五个方面。

    通过检查发现,被检供电企业针对过去供电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市场开放程度不断加大,各项指标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一些问题,下一步,我局将就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供电企业进行通报,明确整改要求,督促有关单位限期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