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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开展提升东北区域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27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加强监管促进供电企业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7]78号)文件要求,为促进东北区域供电企业不断提升供电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方便、快捷、高效用电,东北能源监管局结合供电监管工作实际,开展了提升东北区域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专项监管工作。

    此次供电专项监管工作,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供电企业应不断提升供电服务质量,重点是查看停限电是否按规定事先告知、故障抢修是否及时、电费缴纳是否便捷、用电业务办理是否方便快捷、欠费停电恢复是否及时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投诉举报集中的事项。二是供电企业应不断强化供电流程管控,重点是查看供电业务办理、停限电、故障抢修等工作的流程和时限管理是否到位,是否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国能监管[2017]110号)文件精神,精简申请资料、简化业务流程、压缩报装时间,并制定相关制度等。三是供电企业应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营业厅、95598供电服务热线及网站、手机客户端、微信平台等便于用户获取的方式,真实、及时、完整公开用电报装、电价与收费标准、服务承诺、投诉处理等供电服务相关信息,便捷提供业务咨询、用电申请、自助查询、资料下载等服务,做好95598供电服务热线及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普及标识宣传工作,扩大人民群众对95598热线及12398热线的知晓度,切实提高供电服务工作透明度,更好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四是供电企业应充分利用现代化便捷手段,持续创新供电服务方式,切实提升供电服务便利化水平。凡网上可以办理的事要尽可能网上办理,让群众办事少跑腿;对群众必须到场办理的事项,努力实现“最多跑一次”;对于老弱病残等有特殊需求的居民用户,推广办电预约服务;全面推广业扩报装远程办理渠道,保障人民群众便利用电。

    东北能源监管局要求供电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监管工作,并提出了三方面具体要求:一是要加强领导,细化分工;二是要加强协作,积极配合;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整改。供电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按时报送自查报告。

    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根据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热线反映情况,针对供电服务投诉举报问题集中的地区开展现场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供电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供电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电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