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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电力市场建设方案
发布时间:2017-10-27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根据省政府电力体制改革工作的整体部署,按照中发〔2015〕9号文和相关配套文件精神,江苏能源监管办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编制了《江苏电力市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经省政府同意,《方案》已正式印发。

  《方案》明确了江苏电力市场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各阶段市场建设目标任务、风险防控和监管措施以及组织实施方案等各项内容,是江苏电力市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

  《方案》将江苏电力市场建设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2017-2019年):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竞争性环节电价和配售电业务,初步建立电力市场机制,开展日前市场和实时平衡市场模拟运行。第二阶段(2020年):扩大资源优化配置范围,丰富市场交易品种,完善市场交易机制,形成较为完整的电力现货市场体系,探索开展电力期货、期权等金融衍生品交易。第三阶段(自2021年起):健全日前市场和实时平衡市场,建立电力金融衍生品市场,推进市场自我发展与完善。

  下一阶段,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省政府的职责分工,会同省有关部门,制定并正式发布《江苏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按照《方案》明确的各阶段江苏电力市场建设目标安排,研究探索电力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相结合的电力市场交易模式、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补偿)机制、健全市场监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构建公平有效竞争的市场平台和市场环境,为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创建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