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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能源监管办深化电力建设工程冬季施工安全质量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06 来源:山西能源监管办

    近日,山西能源监管办召开会议,部署冬季施工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驻晋电力集团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安全、质量部门负责人和现场监理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电力建设施工现场土建实验室专项检查开展情况,对现场试验室规范运行、试验工作委托管理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对自查工作组织得力、积极推进的单位进行了表扬,对自查工作不到位和未及时报送自查结果的单位提出了批评。

    会议结合全省电力建设工程冬季施工特点,从主体责任落实、基建安全年活动扎实开展、施工现场五整治五落实要求落实、分包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班组安全建设、冬季施工防寒、防冻、防滑及防火安全管理、施工机械与运输管理、冬季恶劣天气下应急管理等方面对冬季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同时结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对混凝土质量、回填土施工质量和结构件焊接等冬季施工质量管控关键环节的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会议要求各电力建设企业一是要严格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组织施工,按照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各单位应执行定额工期,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如工期确需调整,应当对安全影响进行论证和评估。论证和评估应当提出相应的施工组织措施和安全保障措施;二是做好应急预案,认真分析本单位风险源,做好风险辨识,根据实际存在的风险编制应急预案,要以实用为主,要按规定完成应急预案备案工作。三是业主单位要统筹做好全场监管力量,确保做到现场有人施工,就必须有监管人员现场在岗,不能出现因监护人员离岗而发生事故的现象,确保施工过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