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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能源监管办完成2017年电费结算专项监管现场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12-11 来源:福建能源监管办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市场监管重点问题监管工作计划表的通知》(国能监管﹝2017)183号)确定的福建省2017年监管工作要点,福建能源监管办精心组织、认真开展电费结算专项监管,并于近期完成了专项监管现场检查工作。

  本次专项监管工作结合日常监管和各电网企业自查阶段提供的自查报告情况,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选取了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和国网南平市、宁德市、永安市、华安县供电公司,以及华安水力发电厂电力发展公司等单位作为现场检查对象,由监管工作人员和邀请的专家组成现场检查组,实地检查各单位的“两个合同”签订与履行、抄表计量、电费收支结算、电价政策执行和其他电费结算相关内容。

  下一阶段,福建能源监管办将对本次专项检查工作进行认真梳理总结,采取召开监管检查情况通报会,下发问题整改通知书,对情节较重问题移交稽查处理等方式,充分发挥好专项监管作用,进一步改进、提升电力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