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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7-12-11 来源:中国电力报

    近日,国家能源局、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为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2013年以来,我国全面实施煤电行业节能减排升级改造,在全国范围内推广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要求和新的能耗标准。组织燃煤耦合生物质发电技改试点项目建设,旨在发挥世界最大清洁高效煤电体系的技术领先优势,依托现役煤电高效发电系统和污染物集中治理设施,兜底消纳农林废弃残余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厂、水体污泥等生物质资源(属危险废物的除外),增加不需要调峰调频调压等配套调节措施的优质可再生能源电力供应,促进电力行业特别是煤电的低碳清洁发展。

    《通知》强调,本次技改试点将优先选取热电联产煤电机组,严格限定两大试点类型:一是燃煤耦合农林废弃残余物发电技改项目,重点在13个粮食主产省份,针对秸秆消纳困难、田间直燃致霾严重地区的情况,合理确定技改项目技术方案;二是燃煤耦合垃圾发电、燃煤耦合污泥发电技改项目,重点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等36个重点城市和垃圾、污泥产生量大,土地利用较困难或空间有限,以填埋处置为主的地区布局。

    在价格政策方面,《通知》明确,技改试点项目生物质能电量电价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技改试点项目生物质能电量单独计量,由电网企业全额收购。同时,《通知》要求各地积极落实技改试点项目享受生物质能电量相关支持政策,因地制宜制定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价格补偿机制,采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多种方式合理补偿生物质资源消纳处置成本并保障企业合理盈利。(见习记者莫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