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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顺利完成2017-2018年度供电监管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8-01-30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为促进供电企业不断提高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根据国家能源局的部署和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了2017-2018年供电专项监管工作,并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对仪征供电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常州供电公司、海安供电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本次供电监管现场检查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检查了供电企业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压缩用电报装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国能监管〔2017〕1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普及和宣传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7〕43号)、《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加强监管促进供电企业提升供电服务质量和效率工作方案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7〕178号)、《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供电企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国能监管〔2014〕149号)等文件情况,以及供电市场建设和居配工程管理情况。通过听汇报、查资料、问询当事人、巡检供电营业厅、走访农村供电所等方式,对供电企业的供电质量和能力、供电服务、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严格检查。总体看,在能源监管机构持续监管下,供电企业的各项服务和水平稳步提升,基本能够满足省内电力用户对电能和服务的需求。但部分供电企业在精简报装资料、新能源并网服务、居配工程管理、供电市场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省电力公司进行通报,对相关供电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本次供电现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分包和超越许可资质施工等问题,将按照规定进行行政处罚,持续治理市场违规行为,保障供电市场公平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