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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资质年报创新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全面实行电子告知方式
发布时间:2018-01-30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根据《电力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9号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28号令)、《电力业务许可证(发电类)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电监资质[2010]36号)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好电力业务许可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工作,东北能源监管局在区域内启动开展2018年度电力业务许可(发电类)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年报工作。

    本次年报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企业经营情况、企业遵守许可证制度情况等内容。为了充分落实简政放权要求,实现既规范市场秩序,又促进便民利民的目标,在今年的年报工作,东北局进一步简化了年报内容,年报全面采取网上受理,网上审核。同时,在年报审核公示后,年报材料合格的企业可在网上打印加盖电子印章的《告知书》,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还可获得相应的年报结果二维码,方便企业在招投标中提供有关资质审核情况。通过以上措施,极大的提高了办理效率,方便了企业办理。

    目前,东北区域2018年度电力业务许可(发电类)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年报工作已全面展开,各有关企业正在积极开展年报工作,已有部分企业年报材料经公示合格。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依据双随机制度对部分企业年报材料真实性进行抽查,对不满足许可条件的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