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华中能源监管局认真落实电力建设工程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12 来源:华中能源监管局

    华中能源监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力建设工程复工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辖区内电力建设工程复工复产的安全监管工作,根据辖区电力建设工程实际和气候特征,立即部署要求电力企业开展节后电力建设施工、电力设施检修等复工复产的安全管理工作,结合全国“两会”保电督查,督促电力企业扎实做好力建设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

    一是要求各电力企业高度重视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电力建设工程首要责任,针对春节后复工复产、新项目开工的高峰期,施工和检修等高风险作业频繁,存在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突击施工等违法违规现象,以及今年两轮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对辖区内电力设备设施和施工机械设备造成的不同程度的损伤,电力安全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诱因明显增大等复杂严峻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地制订并严格执行复工方案,加大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力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复工复产阶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二是要求各电力企业深刻汲取春节后复工复产历来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教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针对电力企业和相关外委单位员工节后上班的安全生产意识易产生松懈麻痹现象,全方位强化安全培训、深刻汲取安全事故教训,开展警示教育,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切实做到培训不合格不上岗;三是要求各电力企业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安全大检查,强化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作履职到位,确保责任、措施、资金、培训、检查“五到位”有效落实,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关键部位要进行逐一全面的排查,及时整治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各类电力安全事故;四是要求各电力企业加强应急管理和信息报送工作,提高突发电力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措施并严格执行,特别要做好恶劣天气、地质灾害的预测预警,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衔接,有针对性做好各类应急响应和应急物资准备工作;五是要求各电力企业自觉接受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联系,依法报告安全生产工作等情况。主动接受属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保持电力生产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电力供应。

    同时,华中能源监管局在全国“两会”保电督查期间,对电力企业落实并开展的建设工程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进一步督促辖区内电力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强化施工现场、检修作业现场复工复产安全管控,科学制订并严格执行复工方案,全方位多层次强化安全培训,深化安全大检查,强化施工监理、作业监护履职到位,提高突发电力事故(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防范各类电力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全国“两会”圆满召开提供坚实的电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