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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制定年度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发布时间:2018-03-20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监管工作,更好地履行电力安全监管职责,促进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山东能源监管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行业标准,结合山东电力行业安全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印发了2018年度电力安全监管检查计划。

  根据计划安排,2018年山东省电力安全监管检查工作将做好“三个坚持”: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将国家能源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的执行情况和电力安全生产的关键、薄弱环节作为检查重点内容,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整改。二是坚持集中督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根据检查内容,采取集中组织的综合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提升监管检查效能。三是坚持推进落实安全属地责任,以建立电力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监管模式为重点,积极推进市、县两级电力安全监管属地责任落实,明确责任部门,对电力企业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消除监管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