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能源监管办通报2017年度供电监管现场检查情况
发布时间:2018-04-20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江苏能源监管办4月19日召开会议,向江苏省电力公司及九家受检供电公司通报2017年度供电监管现场检查情况,并就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为促进供电企业不断提高供电能力、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打造良好的供电营商环境,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供电监管工作的要求,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了2017年度供电专项监管工作,并于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对仪征市供电公司、连云港供电公司、常州供电公司、海安县供电公司开展了供电监管现场检查,并对宿迁供电公司、泗洪县供电公司、南京市供电公司、淮安供电公司、泰兴市供电公司进行了上一年度供电检查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

  江苏能源监管办通报了此次供电监管现场检查工作情况,指出了相关供电公司在供电能力、供电质量、供电服务、信息公开、供电市场行为、居配工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一些具体问题,并就整改落实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打造获得电力的优良营商环境;二是要加强配电网建设,稳步提高供电质量;三是要加强业扩报装管理,提升供电服务水平;四是要提高依法治企意识,规范供电市场行为;五是要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主动接受监管。

  江苏省电力公司表示,将高度重视此次供电专项监管工作,针对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相关情况及时向江苏能源监管办报告。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根据监管问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提出针对性的处理意见,对违反有关政策的行为,将下达监管意见书或整改通知书;对违法违规的供电企业、电力施工企业集中进行行政处罚。同时编制监管报告上报国家能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