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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及防汛工作现场督查
发布时间:2018-04-28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59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 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紧急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62号)要求,督促电力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汛、隐患排查治理等当前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确保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4月25日至27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督查组,对华东宜兴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江苏国信溧阳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等两家电力企业进行了现场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查看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及落实情况、电力企业防汛工作准备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管控、电力应急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督查。对于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场反馈,要求受检电力企业限期整改。

    督查中,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受检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克服麻痹思想,切实做好水电站防汛工作,确保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三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应急能力和灾害防范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