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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三项举措加大投诉举报现场调查处理力度
发布时间:2018-05-09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

  为规范我办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工作,更好地维护我省电力用户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山东能源监管办从“建机制、强监管、严执法”三个方面着力,进一步加大了投诉举报事项的调查处理力度,监督督促供电企业规范各项供电服务工作,收到了较好监管效果。一是“建机制”。年初,我办专门修订了《山东能源监管办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明确了投诉举报的分类、现场调查的程序、处室间的协同、调查报告的标准等问题,进一步规范了我办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二是“强监管”。对较为典型的投诉举报,我办加大了现场调查力度,先后针对农网工程建设、预付电费、业扩报装受理、分布式光伏接入等典型投诉举报事项开展了现场调查,查明了有关情况。三是“严执法”。对查明属实的投诉举报,我办对当事企业分管负责人和省公司相关负责人开展监管约谈,下发监管整改通知书和约谈纪要,要求限期整改,对较为典型的问题,我办向全省通报,要求对照整改。对查证不属实,但调查中发现的供电企业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我办也以监管整改通知书的形式要求供电企业整改。对在投诉和我办调查过程中隐瞒事实、不向我办如实说明情况的投诉人,我办也依法要求其整改。今年以来,我办先后下发《监管整改通知书》六份,对各级公司开展监管约谈四次,下发约谈纪要两份。今后,我办将继续加大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力度,不断规范各级供电企业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电力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