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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电力迎峰度夏及防汛工作现场督查
发布时间:2018-05-21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59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 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紧急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8〕62号)要求,督促电力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防汛、迎峰度夏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5月15日至17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督查组,对泰州供电公司、特高压泰州站、国电泰州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开展电力迎峰度夏及防汛工作现场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台账、查看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受检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情况、迎峰度夏保障工作准备情况、防汛工作准备情况、应急管理和反恐怖防范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对于现场督查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场反馈,要求受检电力企业限期整改。

    督查中,江苏能源监管办相关负责同志充分肯定受检电力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做工作,指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下阶段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二是扎实做好电力迎峰度夏工作,电网企业要积极推进迎峰度夏重点电网工程建设,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落实好有序用电方案;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设施检查维护,确保燃料贮存满足要求。三是认真落实电力防汛工作措施,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强化发电设备、输电线路、重要变电站、重要用户隐患排查。四是加强易燃易爆品和危化品安全管理,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五是强化应急管理,严格落实反恐怖防范责任,认真做好应急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