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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供电领域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排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发布时间:2018-06-01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

  为进一步规范供电服务工作,切实优化山东省供电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新旧动能转换战略,山东能源监管办下发了《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排查的通知》,梳理出影响营商环境的四类典型问题、16种具体表现形式,组织全省供电企业认真对照通知要求,积极开展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根据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自4月22日起组织开展了为期30天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和依法治企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专业管理,提升优质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启动为期两年的报装接电专项治理行动,印发《开展报装接电专项治理 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实施方案》,成立由公司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的报装接电专项治理领导小组。5月4日召开了“全面规范业扩服务管理专题电视电话会议”,覆盖至供电所层面,要求各单位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优化“电力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杜绝“三指定”等问题提出严格要求,制定宣贯了《业扩服务“十严禁”》和《关于开展业扩“三指定”及不规范收费问题自查整改的通知》等具体措施,要求公司各层级要坚决杜绝“三指定”、乱收费,“务必做到营销专业业扩业务与集体企业业务彻底绝缘,绝不在营销流程中嵌入集体企业业务,从源头上根除“三指定”和不规范收费的顽疾。”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层层压实管理责任,统一制定了《规范业扩服务行为责任状》和《业扩服务行为自律承诺书》,要求市县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营销部、相关专业室、各分中心负责人全部签订责任状,业扩业务经办人员全部签订承诺书。截至5月14日,已签订责任状966份,承诺书22966份。

  三是明确工作内容。根据《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排查的通知》要求,牵头制定了《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排查的通知》,重点对照排查内容、自查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组织各单位、市县公司根据《关于开展影响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排查的通知》列举的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形式逐项进行自查并落实整改。

  四是市县一体化督导。4月份抽调各专业精干力量进行专门培训,成立省公司专项检查组,开展市县公司现场检查工作。截至5月25日,已完成3家地市、5家县级供电企业的现场检查工作,累计走访客户25户,抽查业扩档案、分布式电源档案共计140户。市公司共组成35个检查组,对98个县公司进行了检查,共抽查业扩及分布式客户1960户。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根据供电企业自查情况和12398投诉举报热线收集到的问题线索,抽取部分市县供电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全面排查供电企业在收费方面、服务方面存在的不规范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坚决彻底消除“限制竞争、垄断行为”风险隐患,努力营造良好的供电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