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能源投资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能源市场秩序,华北能源监管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受理能源监管投诉举报事项,定期公布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现将2018年5月份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收到有效信息情况 2018年5月份,共收到华北区域各类有效信息957件,环比增加7.28%。 按诉求性质分类,投诉58件,占有效信息的6.06%;举报1件,占0.10%;咨询756件,占有效信息的79.00%;表扬、求助、建议等其他方面142件,占有效信息的14.84%。 按反映渠道分类,12398电话940件,电子邮件10件,其他7件。(2018年5月份收到有效信息情况见表一) 表一 2018年5月份收到有效信息情况 单位:件
(二)分类情况 5月份收到的有效信息中,电力行业类643件,占67.19%;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类220件,占22.99%;石油天然气行业类 11件,占1.15%;其他事项83件,占8.67%。 59件投诉举报中,电力行业类问题占比为84.75%,为50件,从分类情况看,电力企业供电服务方面45件,占电力行为类问题的90%;其他方面5件,占10%。(2018年5月份电力行业有效信息按业务分类情况见表二) 表二 2018年5月份电力行业有效信息按业务分类情况 单位:件
(三)区域分布情况 各地市(区)按照收到的有效信息数量排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河北张家口市、河北唐山市列辖区内前3位;按照投诉举报数量排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天津城南、河北唐山市、河北张家口市排在辖区内前3位。(2018年5月份有效信息及投诉举报排名前3位情况见表三) 表三 2018年5月份有效信息及投诉举报排名前3位情况 单位:件
二、受理及处理情况 5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共收到国家能源局12398热线派送工单235件,国家能源局交办投诉事项1件,网站留言2件,值班记录问题2件,来访、来信各1件。242件事项中,投诉58件,举报1件,咨询47件,其他136件,现已办结122件。 根据《12398能源监管热线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等规定,5月份,华北能源监管局对国家能源局12398热线派送工单均进行了及时有效地处理,及时化解了供需双方矛盾,及时纠正了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对有违法违规情节的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 三、反映的主要问题 5月份,群众投诉的问题主要是供电企业服务不到位,部分地区电能质量亟待提高、天津地区电能表换装服务不够规范。 1.供电服务不到位。主要是个别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 、服务意识薄弱,未按工作流程或工作规范开展业务,如未按规定时间抄表,导致多收取用户阶梯电价电费;群众递交分布式光伏相关材料后未及时并网接电或进行电费结算;对群众反映的安全隐患等问题处理不及时等。 2.部分地区电能质量亟待提高。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河北唐山市频繁停电问题及低电压问题较为突出。如群众反映居住地一月内停电7次,严重影响了生产生活;频繁停电持续1年左右,多次向供电公司反映情况一直未得到改善。 3.天津地区智能电表换装服务有待进一步规范。近期天津市换装智能电表过程中的服务问题比较突出,主要是智能电表换装政策宣传不到位,对群众的首次投诉未能引起高度重视,群众的疑惑未能得到及时清晰的答复解释,导致多名群众向我局投诉未收到供电公司智能电表换装时间通知、未经确认表底数换表、对剩余电费金额或电量存有异议。 四、问题分布情况 5月份,242件工单信息中,北京地区27件,占11.16%;天津地区53件,占21.90%;河北南部地区37件,占15.29%;冀北地区67件,占27.68%;内蒙古西部地区58件,占23.97%。 (一)北京地区 5月份,北京地区工单共27件,其中投诉8件,咨询6件,其他13件。(北京地区工单统计表见表四)
表四 北京地区工单统计表 单位:件
(二)天津地区 5月份,天津地区工单共53件,其中投诉14件,咨询6件,其他33件。(天津地区工单统计表见表五) 表五 天津地区工单统计表 单位:件
(三)河北南部 5月份,河北南部地区工单共37件,其中投诉6件,咨询11件,其他20件。(河北南部地区工单统计表见表六) 表六 河北南部地区工单统计表 单位:件
(四)冀北地区 5月份,河北北部地区工单共67件,其中投诉17件,举报1件,咨询14件,其他35件。(冀北地区工单统计表见表七) 表七 冀北地区工单统计表 单位:件
(五)内蒙西部 5月份,内蒙西部地区工单共58件,其中投诉13件,咨询10件,其他35件。(内蒙西部地区工单统计表见表八) 表八 内蒙西部地区工单统计表 单位: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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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能源监管局12398热线2018年5月份投诉举报情况通报
发布时间:201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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