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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能源监管局圆满完成华东区域“十三五”电力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监管
发布时间:2018-07-04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能源革命战略思想,推动电力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十三五”电力规划中期评估及滚动调整的通知》(国能综通电力〔2018〕12号)部署要求,华东能源监管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华东区域“十三五”电力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监管,并于近期圆满完成监管工作。

    华东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此次监管工作,组织成立了联合工作组。通过认真研究,将此次监管工作的重点定位在对区域规划实施情况和跨省、跨区项目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十三五”中后期华东区域及各省市电力需求、电源发展以及跨区、跨省项目建设和资源优化配置等内容研究提出中期规划调整建议。

    此次监管工作中,工作组分别赴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四省一市开展调研,充分听取地各省市能源主管部门、相关电力企业的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经过认真研究分析,形成了《华东区域“十三五”电力规划中期实施情况监管报告》。通过召开区域“十三五”电力规划监管工作座谈会的形式,进一步听取和吸收各省市能源主管部门、监管机构以及相关单位对《报告》的意见建议后,上报国家能源局。

    此次是华东能源监管局首次按照国家能源局的部署要求开展区域电力规划监管工作,将为国家能源局滚动调整“十三五”电力规划提供有力的决策参考。下阶段,华东能源监管局将以此次监管工作为契机,进一步探索建立常态化的电力规划监管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区域监管局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促进华东区域电力行业的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