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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集中向五家电力设备制造企业下发监管意见书
发布时间:2018-07-26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近日,江苏能源监管办根据2017-2018年度供电监管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对五家电力设备制造企业下发监管意见书,要求相关企业针对存在的违规问题,进一步加强相关法规政策的学习,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不断提升依法治企意识。

    为规范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行为,维护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市场秩序,促进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切实维护广大电力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满意用电,江苏能源监管办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重点围绕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相关文件精神落实情况,通过听汇报、查资料、问询当事人等方式,对部分地区供电市场秩序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严格检查。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部分设备制造企业承修涉网设备的不规范问题,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监管意见书,对五家电力设备生产企业提出监管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二要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并在规定时间里将落实整改情况报江苏能源监管办;三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后续相关服务工作;四要落实相关工作责任,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监管意见书还要求各供电企业进一步加强对施工单位资质的审核把关,不得将相关工程交给无资质的施工企业或个人承揽,以维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政策的严肃性,建立公平公正的电力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