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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四项举措推进电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
发布时间:2018-09-03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

  为切实做好当前和下半年的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电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山东能源监管办按照近期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省电力建设工程特点,研究制定《电力建设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方案》,采取四项举措全力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突出抓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18〕52号)的落实,要求各级电力安全管理部门和各电力企业认真做好汛期(暑期)安全生产工作,完善电力行业尤其是建设施工领域防控措施,强化汛期(暑期)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二是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监能安全〔2018〕78号)》要求,持续推进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将安全生产各项部署措施真正落实到企业、落实到项目、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三是严格落实属地和部门检查责任,各市、县要明确电力安全管理部门,对本地区电力企业单位和在建工程摸清底数,建档管理,逐项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生产环节逐个检查,全面彻底排查隐患。四是按照《安全生产法》、《建筑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切实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促进工程建设参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