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能源监管办开展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前电力安全生产现场督查
发布时间:2018-09-27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9月12日至21日,江苏能源监管办组织督查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常州供电公司、金坛区供电公司、华润电力(常州)有限公司、淮安经济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淮安供电公司、盱眙县供电公司等电力企业进行中秋节、国庆节前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现场督查。

  督查组通过查阅台账资料、查看现场、询问相关人员等方式,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电力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节假日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等方面进行督查。对于现场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当场反馈,要求受检电力企业限期整改,并对照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

  督查组还要求电力企业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始终紧盯隐患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确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两节”期间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一旦发生电力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按照规定快速响应,科学有效开展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