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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多措并举 确保用户 “获得电力”重点综合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发布时间:2018-10-29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和安排,东北能源监管局于2018年5月起认真开展了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监管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

    一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东北能源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重点综合监管工作,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举措,并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东北区域用户“获得电力”专项监管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在现场检查阶段,检查组负责人多次从改善电力营商环境、推动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东北振兴等方面强调此次综合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供电企业各级人员对此次监管工作的认识。同时,为了实现供电监管全覆盖,首次将大庆油田售电有限责任公司纳入供电监管范围,督促其认真开展此次“获得电力”工作。

    二是制定制度、建立机制。2018年5月份,我局向供电企业印发了《关于开展东北区域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对此次“获得电力”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为掌握一手资料,及时了解供电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我局通过征求供电企业意见及总结其他兄弟派出机构信息报送工作先进经验,建立了东北区域“获得电力”信息报送制度;结合12398热线反映线索及供电企业自查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我局制定了《东北区域用户“获得电力”八项举措》;同时,为建立沟通联系制度,及时总结交流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我局与供电企业建立了工作联系人备案制度。

    三是精心部署、开展检查。按照《东北区域用户“获得电力”优质服务情况重点综合监管工作方案》部署,我局于2018年8-10月份,认真开展了用户“获得电力”重点综合监管现场检查工作。三个检查组分别对辽宁省大连市、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及蒙东兴安盟供电公司,从供电服务、市场行为及信息公开等方面对“获得电力”工作进行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虽然绝大部分供电企业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担当,压实责任,努力打造环节少、时间短、服务优的报装接电模式,但仍有个别供电企业存在重视程度不够、落实工作不到位等问题。

    四是开拓思路,深入研究。虽然供电企业开展业扩报装工作经验丰富,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用户工程市场的不断放开,新形势和新问题也带来了新机遇和新挑战,尤其是用户“获得电力”指标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需要在工作开展过程中,不断摸索创新,争取更大的进步空间,为此,我局将用户“获得电力”监管工作列为重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并与相关科研单位签订合同,目前,该项工作可研阶段工作已经结束。

    下一步,我局还将根据此次现场检查情况,及时召开情况通报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供电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同时,还要通过召开培训会、建立长效机制等多种方式继续推动用户“获得电力”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