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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积极推进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8-11-30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为进一步推进东北地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营造良好行业信用环境。东北能源监管局根据《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方案》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信用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开展信用分类监管工作。

    一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目前,我局已对2016年以来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了全面的梳理,资质处与稽查处建立了信用信息共享互通的机制,秉承逐条核、每项对、双核实、严把关的要求,建立双把关、双校核机制,对所有行政处罚信息中涉及到的处罚对象、处罚金额、处罚内容在纳入信用平台前进行严格分类和核对。二是及时进行信息上报公示,我局将梳理的企业行政处罚信息及时通过“能源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和“东北区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三是进一步开展分类监管,对受到行政处罚,有不良信用的企业,在资质管理中进行重点关注,并在企业年报、续期等工作中进行重点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能源行业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工作,打牢信用监管试点工作基础,推进信用分类监管,认真做好东北地区能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