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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着绿色能源高质量发展砥砺奋进
发布时间:2018-12-10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改革开放40年,东北区域(辽吉黑三省以及内蒙古东部地区)立足自身风能、太阳能资源较为丰富的特点,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发展,形成了以风电、光伏发电发展为重点,水电发展为辅,其他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发展道路。

    综合施策,缓解可再生能源增长过快和消纳困境

    “十一五”末以来,受风电发电特性和增速过快,东北区域电力总体盈余,冬季供热调峰矛盾突出,以及局部地区电网网架薄弱等因素影响,风电消纳和送出困难问题开始凸显。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个别年份个别省份弃风率超过了30%。

    近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在东北区域各级能源主管部门、东北能源监管局、电网及发电企业共同努力下,通过建设鲁固直流外送通道,严格落实风电投资监测预警 结果,创新开展辅助服务市场,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市场化交易,持续开展火电厂最小运行方式核定,优化电力调度,加强电网薄弱环节建设,推动火电机组开展灵活性改造等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的实施,风电增长过快以及消纳和送出问题得到改善。2017年电网统计数据显示,东北区域风电增速下降到2.4%,弃风电量7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1亿千瓦时,弃风率12.6%,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发电量同比增长了22.1%。

    当前东北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的挑战

    虽然风电增长过快以及消纳和送出问题呈现趋缓,但东北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仍面临挑战。

    电力发展与用电需求不协调不匹配的情况时有发生。1978年以来东北区域电力供应出现过短缺和富余,到2005年总体上呈略有盈余态势,但从2006年开始至今总体发电能力增速大大超过负荷增长,供大于求矛盾突出。究其原因还是市场机制不完善,同时电力规划的科学性和刚性也不足,表现为:一是规划动态调整和修正不足,造成规划发展目标与电力需求不能很好匹配;二是落实中缺乏刚性,实际电源建设规模超规划目标时有发生。

    可再生能源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有待提高。东北区域可再生能源规划不仅涉及到电源、电网、用电需求,由于冬季供热调峰对风电消纳的影响,因此还与供热需求息息相关,目前可再生能源规划中缺乏综合考虑电源、电网、用电和供热需求的消纳能力分析。

    可再生能源发展模式与资源负荷分布特性匹配度不高。东北风、光资源丰富的地区,负荷通常很小,电网也相对薄弱,资源与电网及负荷呈现逆向分布的特点。

    一直以来东北区域风电、光伏的开发模式主要以规模化、集中式电站为主,分布式 比例不高,往往需要通过长距离、高电压等级的并网方式在更大范围消纳,造成并网需求与电网相对薄弱、建设滞后的矛盾不断显现,同时也与火电机组并网消纳产生直接冲突。

    营商环境影响补贴退坡下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力。补贴退坡有利于优胜劣汰,优化电源结构,缓解补贴不足。由于东北区域的营商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各类非技术成本推高了风电、光伏的投资成本,影响了企业在补贴退坡下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鲁固直流实际外送需进一步提高。主要为两个方面:一是最大输送能力只达到了500多万千瓦,仅为设计输送能力的一半;二是由于火电外送电价较低,辽吉黑三省在运火电机组参与外送意愿不强。

    未来东北区域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展望

    从资源禀赋看,东北区域风能资源开发潜力大,技术可开发潜力超过5亿千瓦,同时多地处于太阳能辐射源资源较丰富带和很丰富带。丰富的资源为未来东北区域继续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提供了有力的资源支撑。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未来东北区域可再生能源发展将迈上更加重视消纳同时兼顾速度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一是科学有序发展可再生能源,统筹制定相关电力规划,滚动优化调整,提升规划执行刚性,确保电力供给与需求相匹配。

    二是协调区域电力发展,建立两级规划三级审核平衡的管理体系,强化规划执行情况监管。

    三是可再生能源发展应更加重视发展分布式电源。

    四是进一步改善地区营商环境。

    五是加快提升鲁固直流外送水平并研究规划新的外送通道。(作者郭建宇 陈扬 单位:东北能源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