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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清洁煤电供应体系
发布时间:2019-02-12 来源:国家能源局

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前两年完成总量目标任务

    近年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我国煤电行业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有力提升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水平。截至2018年三季度末,我国煤电机组累计完成超低排放改造7亿千瓦以上,提前超额完成5.8亿千瓦的总量改造目标,加上新建的超低排放煤电机组,我国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煤电机组已达7.5亿千瓦以上;节能改造累计完成6.5亿千瓦,其中“十三五”期间完成改造3.5亿千瓦,提前超额完成“十三五”3.4亿千瓦改造目标。这标志着我国已建成全球最大的清洁煤电供应体系,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总量目标任务提前两年完成。

    为推动我国煤炭清洁利用,实现煤电行业高效清洁发展,2014年以来,我国开展大量工作推动国内各发电企业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

    一是全面推行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在现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基础上推行更为严格煤电能效环保标准,要求全国有条件的新建燃煤机组污染物排放基本达到或接近燃气轮机排放限值。2015年12月,我国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提速扩围”工程,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具备条件的燃煤机组分别在2017、2018、2020年完成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确定到2020年全国实施煤电超低排放改造5.8亿千瓦、“十三五”期间实施节能改造3.4亿千瓦的总体目标。

    二是完善配套减排支持政策,为引导企业主动开展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超低排放电价政策,有效疏解了企业增加的改造和运行成本,同步实施一定期限内增加超低排放机组利用小时数等具体支持措施。

    三是加大对新技术支持推广力度,支持设备厂家和科研机构以特许权经营等方式参与超低排放改造,促进技术创新和科研成果产业化;通过树立国家煤电节能减排示范基地和示范电站,支持推广应用超低排放、高效节能先进技术经验;组织汇编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先进管理技术经验,促进改造经验交流和先进技术推广。煤电行业率先开展超低排放改造为其他燃煤行业今后实施相关改造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提升我国煤炭的清洁利用水平。

    经过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2014年以来,我国煤电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年排放量大幅下降,供电标煤耗也呈现明显下降趋势,煤电逐步实现了提供安全、清洁、高效、可靠电量和灵活调节能力的基础性电源,有力推动了能源清洁发展,为防治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