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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采取四项举措加强防汛工作
发布时间:2019-04-24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为切实做好2019年全省电力行业防汛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切实做好2019 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安全〔2019〕26 号)工作部署,山东能源监管办采取四项举措,切实加强防汛工作。

    一是严抓责任落实,严格贯彻落实国家防总、国务院安委会和国家能源局安全生产和防汛抗旱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将防汛摆在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担当,健全责任体系,将任务细化到防汛工作的各个环节、各个层级、各个岗位,环环相扣,筑牢安全防线。

    二是强化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立即组织各电力企业开展防汛自查,强化对重要部位、重要场所、重要电力设施的检查。重点排查发电和电网设备的防汛薄弱环节,输电线路、管渠、低洼地带存在的洪涝风险,应急电源和线路保护措施等情况;在建工程防灾避险及防汛措施,工程项目生产生活区和周边环境的地质灾害隐患,抽水蓄能电站在建工程围堰和导流设施、渣场等的防洪安全性等情况。

    三是加强应急响应。强化应急值守和信息沟通,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制定并落实应急防范措施和防灾避险方案,及时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强化汛期灾情的监剥预报和会商研判,保持信息畅通,提高获取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是及时总结,全面提升防汛能力。认真总结本年度防汛工作的经验和存在问题,特别是对协同工作机制、灾情预警信息共享、防灾应对、应急处置等方面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防汛整改各项工作有人监督、有人管理、有人落实,切断事故发生的链条,从源头遏制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防汛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