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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能源监管局迅速开展防汛抗旱督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9-05-06 来源: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4月中旬,随着汛期来临,华中地区降雨和来水情况逐渐增多,湖北、江西地区提前进入汛期。按照国家能源局2019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安排,华中能源监管局精心谋划,结合辖区汛情制定并印发了电力企业防汛抗旱工作方案,要求湖北、江西、重庆、西藏四省(市、自治区)电力企业迅速开展防汛抗旱自查工作,督促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查隐患补短板,切实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在电力企业自查基础上,华中能源监管局抽选部分专家,组成督查组,对辖区内12家防汛重点供电企业、火力发电企业和水电站的防汛抗旱工作落实情况和防汛自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重点抽查了防汛组织机构及责任制落实情况,防汛规章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电力设备设施巡查维护情况,防汛应急体系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管控等汛前自查工作开展及整改情况;重点查看了水电站厂房、大坝和泄洪设施等重点区域现场情况。同时,配合国家能源局在湖北开展的防汛抗旱督查,先后对国网武汉供电公司、国电汉川电厂、国网白莲河抽水蓄能电站开展了现场督查。

    督查中,华中能源监管局要求各受检电力企业,一是要切实做好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举一反三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改;二是要进一步健全防汛期间的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做好防大汛的各项准备工作,持续关注气象和水情预警,加强防范应对;三是要重点抓好汛期电力设备运行安全管理,完善应急保障准备工作,全力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极端天气和洪涝灾害,确保安全度汛。

    下一阶段,华中能源监管局将继续按照国家能源局防汛抗旱工作要求,进一步督促电力企业切实履行好防汛抗旱主体责任,持续跟踪企业闭环整改,及时向电力企业推送气象和水情预警信息,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汛中、汛后督查工作,确保汛期辖区内电力企业防汛抗旱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