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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加强电力施工企业安全基础工作
发布时间:2019-05-10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为切实践行“放管服”改革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管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落实江苏能源监管办对电力安全监管工作的具体布置,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从电力施工企业源头加强安全管理,江苏能源监管办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的安全管理材料申请要求。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申请条件》规定,申请企业必须具备“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工作”。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基础普遍较差,特别是部分新申请企业和级别较低的申请许可变更企业,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制度建设和安全培训等基础管理较弱,甚至有的申请企业不知道需要制定哪些适合电力施工的安全管理制度。在行政许可咨询或审查时也没有具体的标准。为服务指导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申请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满足申请条件要求,切实提高申请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江苏能源监管办通过长期以来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根据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的特点,并参考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的有关制度要求,明确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了安全责任制、安全工作例会、安全施工措施交底等20项制度。制度覆盖了施工管理、人机物管理、应急响应、事故处理、职业健康等各个方面。同时对安全培训制度也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具有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台账等7个方面的内容。

    江苏能源监管办已经将上述有关安全管理材料申请要求充实到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问答手册》中,既明确量化了具体要求,又指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根据“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和实际工作中问题的反馈情况,不断调整补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问答手册》内容,实行动态管理,解决企业申请办理许可证业务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更好地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