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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2019年度 电力企业年度自查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9-05-10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为进一步维护电力市场秩序,保障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东北能源监管局资质管理处结合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实际情况,在全区域开展了2019年度发、输、供电企业年度自查工作。本年度的自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网上回复,方便企业办理。

    发电企业和承装(修、试)企业年度自查工作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本年度的年度自查工作继续加强对届满未延续企业和超期服役发电机组的监管,使用能源综合监管信息系统对届满未延续企业和超期服役发电机组情况统计分类,对企业进行提醒。截至目前,东北区域通过年度自查的发电企业891家,占全部持证发电企业的74%。通过年度自查的承装(修、试)企业1906家,占全部持证承装(修、试)企业的78.4%。

    2019年4月1日,启动了输、供电企业年度自查工作。在自查中依照《电力业务许可证(输电类、供电类)监督管理办法》中“企业自查报告书”格式最大程度地简化能源监管服务平台中自查报告填报内容,在充分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加强监管的同时优化服务,方便企业。

    东北能源监管局资质管理处将继续督促电力企业及时上报年度自查报告,并做好自查情况的统计分析,对于未按时报送年度自查报告的电力企业,将依据有关规定纳入东北能源监管局信用信息异常名录。另外,还将依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加大对未上报企业的抽查力度,在证后监管中探索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和信用分类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方法,提升许可管理的水平和效能。(盛彦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