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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督促电力企业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31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江苏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岁末年初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9〕22号)要求,对电力企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

  江苏能源监管办要求各电力企业,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和全国安全防范暨专项督查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措施,全力做好岁末年初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切实防范电力事故(事件)的发生,保证电力、热力可靠供应。二要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要按照《省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要求,针对今年以来大排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三要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电网企业要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保障电网合理安全裕度;发电企业要做好电力设备防寒防冻和燃料储运工作,确保岁末年初发电机组运行平稳;电力施工企业要强化电力建设项目施工现场风险管控,保证建设项目合理工期,杜绝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四要切实做好电力应急和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冬季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特点,完善应急预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应急演练,努力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