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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能源监管局完成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专项监管总结工作
发布时间:2020-01-06 来源:东北能源监管局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和要求,东北能源监管局于2019年三季度对区域内部分电力安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安全专项监管工作。

  东北能源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安全专项监管工作,局领导亲自部署,先后印发了《关于开展东北区域电力安全建设工作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东北监能安全[2019]46号)和《关于转发<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东北监能安全[2019]85号),安全处和龙江、吉林两办联动,分别组织检查组同时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同时,东北能源监管局邀请了电力行业资深安全技术专家,通过组织多次培训和讨论,明确了检查方式和检查重点。现场检查期间,检查组通过查阅资料、施工现场查勘、召开座谈会及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对建设单位、施工企业、设计及监理企业在安全综合管理、施工现场安全及质量管理、土建管理等方面存在的违章违规问题进行了检查。

  此次检查,共成立现场检查组3个,检查发电企业8个,供电企业5个,基建施工现场15个,共发现存在问题包括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基建施工现场隐患较多、基建工程质量管理有待提高、安全人员教育培训有待规范等5大类约300个。针对各类问题,我局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提出了相关监管意见和建议:一是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人员出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二是要切实加强承包单位施工安全管理。三是要加强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加强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四是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五是要不断加强基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提高监理的工作质量和效益。六是要强化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七是要加强安全监管人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安全监管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