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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建立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情况监管评价体系
发布时间:2020-02-17 来源:江苏能源监管办

  为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提高供电服务质量有关要求,根据《供电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江苏能源监管办近日印发《关于建立江苏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情况监管评价体系(试行)的通知》,将以动态监管、精准监管、长效监管为抓手,促进供电企业提升供电服务品质、查找服务短板、量化服务质效、选树服务典型,切实提升广大电力用户获得感和满意度。

  按照评价用电全过程覆盖高、低压用户类型、结合优质服务及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各项措施要求,对各类型用户按照便利电力、快捷电力、经济电力、可靠电力、公平电力、阳光电力六个维度进行评测,将各项要求以评价指标量化呈现,构建涵盖6个方面,19个一级指标和43个二级指标总分值120分的评价体系。同时通过第三方调查、用户问卷调查、用户满意度调查、现场核查等方式,核查参评单位自报数据、提供样本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调查数据全面完整、真实可靠。

  江苏能源监管办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每年度发布江苏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情况监管评价报告,对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情况进行评价。通过评价真实反映各单位供电服务状况,总结各单位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提升服务品质的先进做法和典型案例,提炼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先进标杆带动全省供电企业持续提升优质服务品质,不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同时,将采取评价机制与供电监管相结合的方式,把评价中存在突出问题的供电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督查力度,找准问题短板,加快问题整改。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组织参评供电企业开展江苏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情况监管评价培训和相关数据材料的填报、复核和综合测评工作,形成评价报告,适时向社会公布。同时,认真分析各指标领域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供电企业研究改进措施,提高供电服务质量和能力,推动江苏供电企业优质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供电营商环境不断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