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电力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提升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水平,按照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统一部署,我办制定了《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四川能源监管办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加强做好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开展三年行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进一步完善责任链条,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将安全生产贯穿于电力行业的生产活动全过程,严格落实各环节、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进一步强化双重预防机制,管控一批重大安全风险,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查处一批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企业。秉持“安全是技术、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责任”的总体思路,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四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推动四川电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四川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电力安全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 1.开展学习教育。各电力企业要认真组织学习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领会,精准把握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并对标对表,研究贯彻落实举措。要分批有序组织所属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生产人员开展轮训,集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确保轮训全覆盖、见实效。要丰富完善学习教育方式方法和内容题材,既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原文,也要结合实际对电力行业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分析,深挖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源性问题,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促改,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 2.深入宣传贯彻。各电力企业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政治任务,纳入本企业宣传重点,精心制作工作方案,持续开展系统性宣传贯彻活动,推动形成强大声势热潮。宣传既要有高度有深度,坚持高站位和正确舆论导向,精准诠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保证宣传贯彻不走样不变形;也要有温度接地气,灵活采用多种形式,完整解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具体要求,让企业电力从业人员切身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对每个人生命健康的关心关爱,并自觉在工作中落实。各电力企业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社交媒体、期刊报纸、“两微一端”等宣传媒介作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 3.完善责任体系。各电力企业要切实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本单位党组织会议、行政办公会议、安委会全体会议、生产经营例会等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机制,推进安全生产精准治理、综合施策。要按照“安全是责任”的工作理念,扎实落实电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在规定各部门、各岗位业务职责的同时,明确相应安全责任,杜绝责任盲区死角。各单位要建立完备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强制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严格执行。 4.防范化解风险。各电力企业要全面研判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趋势,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限期彻底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要坚持严格把关、源头治理,不断完善安全设防标准,健全安全风险论证机制,探索建立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制度,严防重大工程项目“带病上马”。要推行符合实际、规范系统的安全风险管理模式,建立理念先进、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健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防控等标准规范。要持续开展安全风险摸排,对发现的风险要立即按照规定开展评估和防控,构成重大风险的要重点管控,严防安全风险升级转化为事故。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 5.落实法定责任。各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规,切实落实安全生产法定责任,按照“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要求,不断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基层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行清单制管理,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快推进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各电力企业要全面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安全生产岗位责任清单》《日常安全工作清单》等,要持续完善安全责任链条,强化责任压力传导机制,配套实施考核奖惩制度,并将考核结果与员工薪资福利、职务晋升挂钩,推动各岗位履职尽责。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守法守规,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要加强全过程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规定,严格遵守重要时段、关键节点在岗在位的工作要求。要健全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定期开展责任落实情况检视分析,及时整改问题。到2020年底前,全省电力企业全面实行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制管理模式;2021年至2022年持续深化、巩固提升,推动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员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闭环管理体系。 6.提升保障能力。各电力企业要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障人、财、物等资源充足到位。要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合理设定安全监察管理岗位,依法依规设置安全总监职位。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选派素质过硬、专业对口的人员从事安全管理,把合适的人放到合适岗位,让专业人员从事专业工作。要落实“安全是技术”的工作要求,推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团体、科研院所的技术支撑服务作用。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确保足额到位、专款专用,杜绝压减、挪用以及将安全经费列为竞争性费用等现象。要加强劳动保护,为员工配置必要的劳保用品、防护装备、安全作业工器具等。要加强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员工的理论和实操水平。 7.加强风险防控。各单位要不断健全安全风险管控操作规程,定期组织辨识评估人、机、料、法、环和管理体系存在的风险及其后果,按照“一企一清单”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风险档案。要实行安全风险分类分级动态管理,逐级落实管控组织、制度、技术和应急措施,实现管控目标。要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规定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及时向我局报送重大风险清单、分布图等信息,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分管领域的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负责。要在生产区域和可能影响范围的醒目位置、重要点位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发放安全风险告知卡,让可能受影响人群掌握风险的基本情况、应对方法及避险疏散路线。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岗位场所,要设置明显警示标识,并强化危险源监测预警。2021年底前,各电力企业要建成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制度。 8.加强隐患查治。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分解落实全岗位排查责任,明确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加强对高危作业环节和高风险场所的隐患排查,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闭环管理。构成重大隐患的,要跟踪督促、重点管理,必要时实施挂牌督办。隐患治理过程中,要加强监测、完善预案、开展演练,保证隐患可控在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要停工停产并疏散撤离人员。要严格执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制度。2020年底前,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完备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程记录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各电力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9.创新安全管理。各单位要坚持“安全是管理”的工作思路,在尊重科学规律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创新,推动安全生产由事后管理向事前事中管理转变、由追责问责管理向风险隐患管理转变、由外部约束的“要我安全”管理向自觉主动的“我要安全”管理转变。要加快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员工承诺、其他负责人向主要负责人承诺、员工向上级领导承诺,并强化考核考评,促进践行诺言、落实责任。要及时向全体员工和社会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保障安全投入、强化双重机制等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要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存在不遵守法规、不落实责任、逃避对抗管理、“三违”问题严重、瞒报谎报事故信息等问题的单位和人员,及时推送进入安全生产“黑名单”。要积极利用社会各种资源为安全生产服务,鼓励投保安责险,发挥保险机构在风险隐患整治和事故预防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整治 10.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电力企业要按照规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责任确立、规章制定、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投入、风险防控、隐患查治、应急管理、事故查处、绩效评价、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要认真开展企业内部自主评定和外部评审定级,准确评估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已经达标的企业要巩固强化既有成效,开展更高级别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系统化和法制化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电力企业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工作。 11.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各电力企业要积极践行“安全是文化”工作思路,制定安全文化建设政策,明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研究探索电力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路径,大力营造“和谐守规”文化氛围;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突出强化对新进、转岗、复岗、挂职借调、劳务派遣、实习见习等重点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提升人员综合素质和安全意识水平,培养良好行为习惯;要扎实开展电力行业“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及时通报事故信息和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强化底线思维。 12.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各电力企业要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三基”工作,大力推进班组安全建设。要强化班组安全生产保障,确保班组岗位设置齐备、人员物资到位。要强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刚性约束,规范开展“三会一活动”(班前会、班后会、工前会,安全日活动),认真执行“一书两票三制”(作业指导书,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严格落实二十五项反措要求,杜绝“三违”现象。要聚焦班组核心业务,压减与班组职责关联不强的工作内容,减轻基层负担,激发班组安全生产活力。 13.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各电力企业要规范开展应急预案编制、评审、发布、培训、修订及备案等工作,及时开展实战演习和总结评估,不断提高预案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不断完善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响应、信息报告和恢复重建等机制,持续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要动态管理应急物资储备,保证及时补充更新;要加快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先进技术手段提升应急救援效能。 14.开展电网安全整治。电网企业要持续开展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坚决防范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积极推动“重点保障、局部坚韧、快速恢复”的坚强局部电网建设,提升重要用户电力稳定供应能力。切实筑牢电力系统“三道防线”,强化二次系统运维和定值管理,滚动校核优化安控策略,增强电网主动防御安全风险能力。要加强涉网安全管理,强化并网安全技术监督。要跟踪分析电力体制改革和市场建设对电网运行安全的影响,加强指导和培训,防范运行模式调整危及系统安全稳定。要探索“源网荷储”友好协调管控新机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成熟做法。加大设备安全管理力度,研究建立预警机制,推动实现设备外部风险预先管控。加强电力设施保护,消除电力设施外部隐患;严格执行规定范围内施工许可制度,防范违规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重点关注特高压输变电设备安全,排查整治特高压输电风险隐患,确保运行安全。 15.开展发电安全整治。发电企业要加强发电机组并网安评工作,特别要对2015年以来投产的以及主要设备、系统经过改造的机组及时开展并网安评,确保机组满足并网安评相关标准,符合并网运行安全要求。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对本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辨识,建立危险化学品分布档案,加强液氨等重大危险源治理,推进完成尿素替代液氨升级改造工程。研究解决风电、光伏等发电项目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问题,堵塞制度漏洞,弥补管理短板,增强安全管理能力。高度重视利用小时减少、调峰频繁启停、经营效益下降等问题对火电安全生产造成的影响,落实应对措施,防范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发生。 16.开展大坝安全整治。各运行管理单位要全面检查水电站大坝和燃煤电厂贮灰场堤坝安全状况,评估大坝灰坝的防洪能力、结构安全、稳定渗漏等重要指标,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工程缺陷,立即开展除险加固治理;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要规范开展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施工和专项验收,彻底消除隐患缺陷。积极推进大坝灰坝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强化安全监测和运行安全在线分析,提升安全状态监控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备案、定期检查、监测监控、信息报送等工作,严格落实有关部门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短时间内无法完成问题整改的,尤其是四川省内泸定、华山沟、仁宗海等6座存在需重点关注一般隐患水电站大坝,要制定落实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必要时降水位运行或停止大坝运行。加强灰坝安全管理,定期监测坝体位移、沉降、浸润线埋深等变化,发生重大灾害时,要增加监测频次和项目。 17.开展工程安全整治。电力建设项目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主体责任,保障电力建设工程有序实施。建设单位要对施工安全负全面管理责任、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要加强工程源头管控,严格审查参建单位资质能力,严禁资质挂靠、无资质或超资质承揽业务;要实行参建单位和人员“双准入”管理,积极推行施工作业人员实名制管理;要将各承包单位纳入本单位安全和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统一培训、检查和考核;要强化工期管理,确定合理工期,杜绝擅自调整工期现象,严禁野蛮施工和抢工期赶进度;要大力开展施工安全科技创新,加强施工安全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智能化工地”管理模式,实现重大施工作业全过程安全信息化监管。 18.开展网络安全整治。各电力企业要强化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安全分区、网络专用、横向隔离、纵向认证”原则要求,加强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特别是新能源和中小企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有序推进配电自动化、负荷控制系统的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建设。要推动重点企业建立首席网络安全官制度,设立专门网络安全管理和监督机构,信息和生产等关键部门设置网络安全专岗。加快密码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密码监测手段,深化商用密码应用。要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预警能力,加强关键节点监控。要加快网络安全专业人才培养,推动网络安全应急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实战演练,提高网络安全事件应对能力。要加大网络安全投入,有关经费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单独列支,不少于信息化总投入的8%。2021年底前,各单位要将网络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推动网络安全责任全覆盖。 19.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整治。各电力企业要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聚焦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工地、电站等重点场所,以起重机械、电站锅炉为重点,集中整治未经许可生产、未经使用登记、超期未检、作业人员未持证、超范围使用特种设备以及电站锅炉主蒸气母管定期检验不落实、水位控制系统存在安全隐患、管道材料单据弄虚作假、制造监督检验和安装违规分包等突出问题。2020年底前完成集中排查,边排查边整治;2021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务,电力企业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率100%,法定检验率100%。 三、时间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 各电力企业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整改要求、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缜密安排部署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广泛宣传,层层动员,迅速启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2020年7月底前,各电力企业要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我办。 (二)排查整治(2020年8月至12月) 各电力企业要全面梳理本单位电力安全生产短板弱项,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并动态更新风险隐患和整治措施“清单”,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治要求,实行问题销号管理,扎实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 各电力企业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勇闯“深水区”,敢啃“硬骨头”,下猛药治沉疴,着力整治一批反复出现、反复治理的电力安全风险隐患,重点根治一批“老大难”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四)总结提升(2022年) 各电力企业要系统梳理汇总电力安全生产各类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特别要深挖思想认识、体制机制、标准规范方面的根源,针对性开展纠偏思想、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强化管理等工作。要加强经验反馈积累,系统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四川电力生产长治久安。 四川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每季度最后一月20日前向我办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小结。2020年10月底前和2021年10月底前,四川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分别将当年落实本方案情况形成报告,报送我办。2022年9月底前,四川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全面总结评估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效和不足,并形成总结报告,报送我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电力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组织落实;要敢于动真碰硬,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我办组织成立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统筹推进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活动期间,我办将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督查组,结合各类安全检查,开展现场督查,推动行动方案全面有效落实,圆满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二)完善落实制度 各电力企业要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入排查本企业电力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漏洞,进一步完善企业电力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强化法规制度和规程规范的执行落实,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现代化,保障四川电力行业安全、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办建立涵盖工作联络、工作例会、督查检查、请示报告、信息报送等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度(详见附件2),从制度保障上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注重典型引路 各电力企业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树立正面优秀标杆,通报重大事故案例,汲取经验教训,全面改进安全生产管理,要坚持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将整改贯穿整治全过程。要坚持标本兼治,着力建立健全电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严格追责问责 我办将综合运用提醒、约谈、通报、曝光、行政处罚等手段加强推进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对专项整治行动督查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重大风险隐患久拖不治、专项整治推进不力、目标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附件:1.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 2.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制度 附件1 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四川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统筹推进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落实各项整治任务,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四川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何淑兰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专员 副组长:刘平凡 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副专员 成 员:李 俭 国家电网公司西南分部副主任 陈云辉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 赵明川 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 强 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其平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鹤鸣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谭本刚 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赖真明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攀光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覃明东 国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 强 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任 海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世殊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 新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杜相如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郗举科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涂建湘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国顺 中国三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兴斌 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沈象志 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安全总监 左希礼 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副总工程师 高秉文 中国三峡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副总经理 覃树敏 四川川汇水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严 江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张 昊 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大智 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谢敬远 四川省港航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易云平 四川省电力企业协会会长 古 强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江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杨景岗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李记涛 四川中电福溪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安荣 四川久隆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曾文兵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孙艳辉 四川大渡河龙头石水力发电有限公司总经理 罗晓霞 四川广安爱众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马 也 中国电建集团四川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朱玉文 四川白马循环流化床示范电站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负责专项(专题)整治工作的具体推进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整治工作情况。专项(专题)整治工作专班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办”),由四川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全体四川电力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工作。办公室成员作为本企业专项(专题)整治工作联络员。 专项行动办公室主任: 庞 猛 四川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处长 专项行动办公室副主任: 石 磊 四川能源监管办电力安全监管处副处长 专项(专题)整治工作联络员: 周 林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安监部主任 杨友均 华能四川水电有限公司安全与环境监察部主任 胡尚诚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 令狐克海 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 蒋建文 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 张成友 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 陈 钢 国家电网公司西南分部安全技术与工程管理部主任 郭志斌 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环保监督部副主任 郑顺祥 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安监部)主任 谢秉利 国家电投集团四川电力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副主任 唐平康 中电建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安全总监兼部门主任 张 剑 国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主任 杨 建 神华四川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经理 张 梁 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主任 尤建中 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全环保部主任 黄 荣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主任 曹宗军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监察部副主任 聂廷胜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总监、安全环保管理部主任 董振英 中国三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副主任 黄 俊 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质量安全部主任 杨大朋 中广核新能源投资(深圳)有限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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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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