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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落实国家能源局“放管服”要求持续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
发布时间:2020-09-01 来源: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

  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取消电力业务资质许可相关证明材料的公告》(国能公告〔2020〕3号,以下简称《公告》),山东能源监管办立即行动、迅速落实,从简化许可管理、规范许可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三个方面明确优化电力业务许可管理的具体措施,开展相关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相关处室组织工作人员集中学习《公告》内容,明确工作任务和进度;二是加强政策宣贯,在门户网站、许可平台全文发布,将政策及时传导给发电企业、电网公司和增量配电项目业主等市场主体;三是落实公告要求,采取多项措施,规范许可程序,做好事中事后监管,将取消相关证明材料的要求落实到位,减轻企业负担,提升许可效能,释放优化电力业务许可政策红利。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将进一步细化电力业务许可优化工作任务清单,分步骤有序推进国家能源局电力业务许可“放管服”任务和要求,修订宣贯许可办理指南,落实信用监管要求,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促进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