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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能源监管办加强今年防汛安全监管
发布时间:2020-10-30 来源:湖南能源监管办

  今年以来,湖南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先后遭遇了24轮强降雨过程,省内四水流域洪水与长江洪水遭遇,洞庭湖区全线长时间超警戒水位,省内四水及湖区共92站次超警戒水位,16站次超保证水位,2站超历史水位。

  面对严峻汛情,湖南能源监管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全面落实国家能源局和省安委会关于防汛抗旱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年部署、月计划、周安排、日调度,采取措施督促湖南电力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了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湖南电力行业今年圆满实现了防汛安全目标。

  一是提前部署,积极防御。克服疫情影响,坚持 “汛情就是命令”,及时部署防汛工作,落实上级要求。办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判防汛安全形势,全面部署水电站安全度汛、电力建设项目山洪防御、电力设施设备台风防御、防汛物资储备、应急预案完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等工作。二是深入企业督查检查。督促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防汛工作要求,时刻绷紧防汛工作这根弦,切实落实防汛责任制,全面落实修订完善防汛方案和防汛应急预案、开展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加强汛前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开展水库地质灾害风险点排查以及加强防汛物资配备等工作措施。三是突出水电站大坝监管重点。督促落实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求,针对水电站大坝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加强和规范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和定期检查工作,确保大坝运行安全。四是强化监测预警工作。加强与省气象局、省水文局、省防办、国家能源局安全司、大坝中心的沟通联系,密切关注气象、雨情、水情、汛情、调度动态情况,关键时期及时组织重点企业开展分析会商,形成专业、完备、有参考价值的监测信息,及时向电力企业通报情况,提出对策和监管意见建议,果断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电力企业根据汛情及时按规定启动防汛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