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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能源监管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研究部署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大排查严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21-01-20 来源:山东能源监管办

  1月13日,山东能源监管办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深刻汲取栖霞五彩龙公司笏山金矿“1·10”爆燃事故教训,研究部署全省电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要全面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树牢底线思维,站在事关生命安全、事关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高度,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扎实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细之又细的抓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

  会议要求,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结合电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当前阶段任务和全省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部署,采取企业自查,属地排查、省级督查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以“零容忍”态度对待检查发现的问题,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处隐患,推动隐患排查常态化、制度化,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维护电力安全生产稳定向好的良好局面。

  1月14日,山东能源监管办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栖霞市五彩龙投资有限公司笏山金矿“1.10”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印发了在全省电力行业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排查严整治行动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电力安全管理部门和电力企业立即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从快从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压实责任、严防严控。电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照检查内容和重点,制定大排查、严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和要求,对各类风险隐患开展全面自查自纠。要按照“边查边改”的原则,全面开展电力安全生产大排查、严整治工作,对大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及时建立台账,形成问题隐患清单,并及时公布。要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各市、县电力安全管理部门落实属地责任,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严、细、实、快”要求,认真制定重点企业、重点电力建设工程排查计划,由部门班子成员带队,联合能源(电力)专委会成员单位,以“四不两直”方式,集中专家力量,深入企业、深入一线、深入现场,重点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深入细致的全方位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建立台账、督办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的,以及安全生产标准不达标的,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从严惩处。

  通知强调,各电力企业要把专项行动与疫情防控、迎峰度冬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大排查严整治,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切实夯实和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各级电力安全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企业立即落实安全管控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持续跟踪关注,尽快整改到位,落实闭环管理;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整顿,并公开曝光,确保不出问题。重大隐患要及时提交省政府安委会电力专委会挂牌督办。同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督管理网络,确保所有电力企业和建设工程纳入安全监管范围。

  下一步,在企业自查、属地排查基础上,省安委会电力专业委员会将成立明查暗访组对部分市、电力企业开展大排查严整治行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存在突击建设、重大风险防范措施缺失、安全风险管控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到位等突出问题的,一律顶格处罚,对纳入安全生产领域“黑名单”管理的失信单位实施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