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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能源监管办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来源:湖南能源监管办

  2020年,湖南能源监管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能源局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湖南能源监管办信息公开有关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按照《政府信息工作条例》,紧紧围绕当前能源发展及能源监管中心工作、人民群众关注关心的用能问题,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好湖南电力安全稳定形势、电力市场建设、落实能源行业“放管服”要求、维护能源行业各方主体合法权益等主体的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工作。

  我办目前未创建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账号,主要通过门户网站(http://hunb.nea.gov.cn)开展信息公开工作。门户网站主要开设了监管动态、通知公告、时政要闻、能源要闻、国家能源局动态、政策文件及解读、在线办事、政务公开等信息发布栏目;开设了专员信箱、在线咨询等互动平台;同时开设了资质许可办理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等能源监管业务办事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能源相关政策、新闻和监管动态等信息。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湖南能源监管办认真做好重要能源监管工作、举办的重要会议等动态报道,全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142条。其中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133条,公告、通报等48条;发布各类监管动态164条,回复在线咨询及专员信箱信件共计69条;发布许可证办理情况通报12条,12398能源监管投诉举报受理处理情况通报12条,“两个细则”考核补偿结果公示8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2020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20年,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推进公开工作标准化建设不够,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践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创新,部分互动类栏目更新不及时等。

  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公开制度体系,完善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形式和公开程序;二是推进公开信息化建设,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整合信息公开平台资源,提升信息搜索等智能化水平;三是加强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开展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高人员业务能力,切实提升我办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更好地服务能源监管和经济社会发展。

湖南能源监管办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