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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跨省交易煤矿产能指标的国家层面确认问题
发布时间:2021-02-05 来源:国家能源局

  问题:

    枣矿集团于2020年10月在云南产交所购买了我单位(宣威市大坡矿业有限公司大坡煤矿)关闭煤矿产能指标,云南省能源局于2020年12月17日已出具跨省交易确认函,请问枣矿集团在云南购买的跨省交易指标还需要国家能源局确认吗?另外我单位关闭煤矿后急需产能指标款安置职工,处理拖欠工程款等有关问题,相关的当事人都在急等这款项,请问这项确认时间何时能够完成?

  留言时间:2021.1.11

 

  答复:

    您关于“跨省交易煤矿产能指标的国家层面确认问题”的留言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关闭退出煤矿产能指标可用于新建、改扩建煤矿项目产能置换,也可用于核增产能煤矿产能置换,由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审核确认产能置换方案。其中,新增产能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项目的产能置换方案,由国家能源局负责审核确认;新增产能120万吨/年以下煤矿项目的产能置换方案,由项目所在地的省级项目核准机关负责审核确认;核增产能煤矿的产能置换方案,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运行局)负责审核确认。

  考虑到您在留言中未说明云南大坡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关闭退出产能指标的具体使用去向,我们尚不能判断该指标用于的产能置换方案由哪个部门负责审核确认。如果用于新增产能120万吨/年及以上煤矿项目产能置换,我局在收到申请确认产能置换方案的文件后,会抓紧按程序办理。及时完成方案的审核确认工作。

  答复时间:2021.1.15

  答复单位:煤炭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