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2019年11月并网光伏发电的补贴何时到位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12 来源:国家能源局

  问题:

  2019年11月并网的,国家补贴既不按2019年标准补贴也不按照2020年的标准补贴,多次咨询当年指标用完后并网有没有执行的标准?请问,这是一个无人管的空档期吗?这个时间并网的还可以得到国家的支持关注吗?同样,2020年指标用完后并网的也是一样的情况吗?

  留言时间:2021.2.25

 

  答复:

  您关于“2019年11月并网光伏发电的补贴何时到位的问题”的留言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19年5月,我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9〕49号),文件规定“国家能源局于每月15日前对外公布当年截至上月底全国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当截至上月底的当年累计新增并网装机容量超过当年可安排的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时,当月最后一天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自2019年7月起,我局每月对外公布当年截至上月底全国累计新增户用光伏并网装机容量。10月15日,我局发布《户用光伏项目信息(2019年10月)》,明确“截至9月底,全国累计纳入2019年国家财政补贴规模的户用光伏项目装机容量已经超过2019年度可安排的350万千瓦新增项目年度装机总量”,以提醒投资者合理安排建设进度,同时为给投资者留足裕度,将户用光伏项目纳入补贴范围的截止时间延长了一个月,明确指出“2019年10月31日为本年度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

  2020年户用光伏项目建设管理延续2019年工作机制,自2020年4月起,我局每月发布户用光伏项目信息,10月底累计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装机容量超过当年可安排新增年度装机总量,我局同样在发布信息中进行了预警,并参照2019年做法将纳入补贴范围的截止时间延长一个月,明确2020年11月30日为2020年可享受国家补贴政策的户用光伏并网截止时间,保障了行业平稳发展。

  答复时间:2021.3.4

  答复单位:新能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