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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能源监管局党组关于国家能源局党组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3-16 来源:国家能源局

  根据国家能源局党组统一部署,2020年7月21日至8月17日,国家能源局党组第一巡视组对华东能源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东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视。2020年9月18日,国家能源局党组第一巡视组向华东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紧迫感和自觉性

  华东局党组严格落实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思想,党组成员集中学习重温党章、巡视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深刻认识巡视监督对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国家能源局巡视整改要求上来,找准政治方向,严明政治纪律、突出政治标准、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主动查找补齐思想和工作上的短板,有的放矢全面增强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紧迫感和主动性,一丝不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

  二、周密部署推进,夯实巡视整改工作基础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推进。华东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其他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在多次会议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华东能源监管局关于2020年国家能源局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发现的四方面32项问题拟定了52项具体整改措施。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召集相关处室研究细化整改措施,全面推进整改工作开展,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上下各司其职”的巡视整改工作格局,有力夯实了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保障基础。

  (二)细化整改责任抓落实。华东局党组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最重大的政治任务,立足全面整改,按照问题的性质和整改要求分类处置,逐条对照检查,逐项剖析原因,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和监督责任。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32个问题,52项整改措施。局党组压实责任,带头认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揪着问题改,确保全面改、深入改,改彻底,改到位,各处室结合实际,对号入座,认领任务,确保将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严明工作纪律抓成效。华东局党组建立了巡视整改落实情况月度通报机制,由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牵头,按月对巡视整改落实推进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真正将巡视整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着眼长远、注重实效,以解决根源性问题为着力点,充分利用好巡视成果,修订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制度办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把全面整改的成效落实到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上来,加强和规范全局从严治党、内部管控和能源监管各项工作,在推动和服务能源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

  三、全面落实整改,提升能源监管机构履职尽责工作实效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落差,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有差距的整改情况

  1.针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到位,未能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有效转化为推动能源监管的思路举措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及时动态掌握安徽省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情况,积极推动光伏发电项目平价上网,将上海市、安徽省光伏发电开发建设运营等方面情况纳入每年年度监管范畴,常态化监管沪、皖两地光伏发电领域国家能源规划、政策、项目执行情况。

  二是制定《华东区域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建立跨省电力用户直接交易等机制打破区域内电力交易省界限制和行政壁垒;根据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开展长三角区域电力市场一体化发展的目标、路径及重点任务研究;持续跟踪国家对“长三角”电力市场改革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推动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三是配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推动上海、安徽开展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规则研究;向增量配电网企业,宣贯供电监管相关政策文件,并将其纳入供电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范围,落实证后闭环监管。

  2.针对未有效发挥能源监管作用,履行中央监管事权不到位,未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等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研究制定《安徽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和《上海市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

  二是结合“十三五”能源规划落实情况监管,与沪、皖两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省(市)能源项目信息互通机制,明确市(区)能源主管部门项目核准(备案)信息月度汇总报送途径和报送要求,结合行政许可审查、简政放权后续监管加强相关信息数据的应用。

  三是组织召开区域派出机构联席会议,专题学习贯彻83号文件、研究部署加强协同监管工作,明确区域协同监管工作思路、重点任务和措施,在“获得电力”优质服务监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能源监管方面发挥牵头和业务指导作用,组织开展跨省重点监管、联合执法、交叉检查,持续推动《华东区域派出能源监管机构协同监管总体方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能源协同监管行动计划》落实。

  3.针对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意识不强,保障电力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等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与上海市、安徽省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电力安全联合检查机制,积极推动与上海市、安徽省政府电力管理相关部门形成电力安全联合检查的合力。

  二是进一步加强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宣贯,加强突发事件舆情监测。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压力传导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缺失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及时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召开党建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

  二是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并按有关规定做好谈话记录。

  2.针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有漏洞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除专项监管以外的现场检查。

  二是修订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将行政执法、资金分配等岗位风险等级调整为高风险,细化防控措施,扎实开展廉政风险防控自查自纠,持续完善动态监控、过程跟踪、设立廉政档案、定期轮岗、考评追责五项廉政风险防控配套制度。

  三是进一步加大廉政教育宣贯力度,以处室为单位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范专题学习,进一步提升干部廉政风险防范意识。

  3.针对内控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制度,规范用车记录存档管理。

  二是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全面盘点电监会时期购置的设备,认真核对查实。

  4.针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彻底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建立发文数量总量控制和处室指标控制机制,按照工作实际需要办理发文,杜绝原文转发文件。

  二是将促进储能发展调研报告分送沪皖两地能源主管部门,持续跟踪了解储能电站建设运行情况,及时将辖区内电化学储能产业发展情况通过月度能源发展形势监测与分析报告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

  三是加强调研成果运用,加大对新能源发电企业的安全监管和督查力度;完善调研成果的分享机制,在形成调研报告的基础上,择优向国家能源局《能源工作》投稿。

  四是结合巡视整改工作,对调研不深入、转发无实质性文件等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回头看”,注重调研选题和成果运用,加强调研闭环管理。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有短板的整改情况

  1.针对党组引领和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对照国家能源局党组工作规则等文件要求,修订印发《中共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党组工作规则》。

  二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要求,将能源监管重大部署和重大事项列入应当由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并严格执行。

  三是进一步明确党组会议记录的要求,完善党组会议记录格式,明确会议记录必须包含议题、党组成员发言等内容,确保党组会议记录如实、规范、完整。

  2.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比较薄弱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转移劳务派遣等党员组织关系,加强日常监督管理。

  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党小组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规定,成立安徽业务办党小组,强化党建全覆盖。

  三是健全完善评先选优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先进引领作用,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

  3.针对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修订印发《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人事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动议、讨论环节的工作流程要求。

  二是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引进能源领域的专业监管干部。

  三是对照国家能源局机关党委(人事司)有关工作要求,对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材料进行整改。

  四是落实《国家能源局激励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有效举措。

  (四)关于巡视、审计、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认识不到位,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情况

  1.针对整改不彻底、有反复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心组学习内容,突出学习重点,以理论学习为基础,加强监管重点工作的学习融合。

  二是建立发文数量总量控制和处室指标控制机制,确保2021年度涉及能源企业(主送单位为能源或电力企业)的公文发文量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

  2.针对整改就事论事的问题,重点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

  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差旅费管理、请销假管理和公务接待管理等相关制度,强化制度标准一贯性和持续性。

  四、深化思想认识,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华东局党组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党组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党组第一巡视组反馈意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持续抓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华东局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提高政治站位。一是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加强政治建设,提高政治能力,作为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遵循,作为各级党员干部加强自身建设、作好表率示范的思想引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持续推进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理论学习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在学以致用上显成效。三是强化使命担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和关于能源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人民情怀,坚决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党组部署安排,紧密围绕“十四五”能源规划编制执行,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重点工作,准确把握能源监管机构职责定位,全面高效履职尽责,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贡献力量。

  (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持续提升管党治党水平。一是全面推进党建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强党组对监管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共谋划、同部署、齐落实,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持续引领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等中心工作不断向纵深挺进。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教育、管理、监督相结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严守党纪党规,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全过程。统筹干部工作“选、用、管、带、育”五个环节,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征程、新担当、新作为。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纠治“四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统性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动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防微杜渐、抓早抓小,通过完善的体系、严明的纪律、扎实的作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三)巩固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坚持不懈抓好巡视整改。坚决摒弃“过关”思想,不断把巡视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视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着力巩固巡视整改成果;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明确要求,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二是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正确认识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解决具体问题和建章立制的关系,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构建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举一反三,认真研究标本兼治措施,把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以点带面,总结经验,突出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水平。三是坚持统筹结合。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迎接建党100周年各项工作,与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能源监管工作会议部署的任务结合起来,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回头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结合起来,切实转化巡视整改成果,全力抓好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站上新起点,踏上新征程,呈现新气象,争当能源监管排头兵。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1-23168017,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江西中路367号,邮编:200002,电子邮箱:ecerb@nea.gov.cn。

中共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党组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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