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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分立处理问题
发布时间:2021-03-26 来源:国家能源局

  问题:

  公司和一家企业签署了能源管理合同,投资一个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后来该企业因经营不善而破产,原来厂区房产和土地拍卖后,分别由三家企业购买。请问,我们的项目是否可以地点、规模、类型不变情况下分立为三个项目,分立后是否仍然享受原来补贴政策。

  留言时间:2021.3.10

 

  答复:

  您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业主分立处理问题”的留言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光伏发电项目管理采取备案制,具体由地方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建议你进一步咨询项目所在地相关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意见。

  答复时间:2021.3.16

  答复单位:新能源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