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村集体光伏电站电价补贴问题
发布时间:2021-05-27 来源:国家能源局

  问题:

  同是光伏电站,个人申报建设的电站电价补贴和村集体的光伏电站的电价补贴结算方式为啥不一样?以村集体办理了营业执照的光伏电站的电价补贴分开结算的目的是什么?2.《双坪村光伏电站》在《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是否审核通过。3.审核通过后,剩余补贴资金如何兑现。

  留言时间:2021.5.7

 

  答复:

  关于光伏电站补贴结算方式。按照财政部《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六批)的通知》(财建〔2016〕669号)相关规定,为简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布式项目完成并网发电后即可按电量享受补贴,不再按目录制管理。其他符合条件的光伏发电项目需要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后才能享受补贴。为鼓励光伏行业发展,国家通过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对光伏电价中燃煤标杆价之外的部分予以补贴,燃煤标杆价部分由电网公司支付。

  关于您在留言中提到的光伏发电项目。经向有关单位了解,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平台中未查到该项目相关信息。建议您尽快通过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完成补贴申报。

  答复时间:2021.5.17

  答复单位:新能源司